苏能股份: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08-28 06:07:35 来源:证券之星 分享到:

证券代码:600925    证券简称: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资料图片)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审计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成

立于 1996 年 5 月(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2000 年 7 月,合并设立江苏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1 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首席合伙人为詹从才。截至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44 人,注册会计师 3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7 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4.2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造、金属制品、专用设备制造、零售等行业,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5,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

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

讼 1 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 年至今)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 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涉及人员 8

名,另有 4 人系因独立性问题受到警示。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来民,1998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2002 年开始在苏

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詹晔,2006 年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15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7 月

开始在苏亚金诚事务所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 16 家、挂牌公司 4 家。

  项目合伙人李来民、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詹晔及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

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并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80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与 2022 年度一致,2022 年度审计费

用未包含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我们已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等业务,并同意将上述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

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

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

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等业务,续聘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0 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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