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石不粘锅”几乎没钻石,是否构成欺诈?

2023-08-23 16:08:25 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小王看到相关宣传后,花费3000余元购买了一款声称使用“高硬度钻石”作为不粘镀层的不粘锅,但在事后得知这款锅所谓的钻石不粘镀层仅含有微量金刚石成分,主要成分仍是聚四氟乙烯,为此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商家“假一赔三”。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二审后,认定商家将不粘锅涂层宣传为“钻石不粘镀层”属于误导消费者,改判确认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资料图片)

消费欺诈,是不法商人推销其产品和服务的一种低劣手段,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从而攫取高额利润。

认定为欺诈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一是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经营者有欺骗他人并且希望通过欺骗行为获利的明知而为之的主观心态。

二是经营者有欺诈的行为。经营者作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事物表象与客观真相不符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三是消费者因为经营者欺诈的行为陷入错误判断,即欺诈的行为与错误判断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消费构成欺诈的处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如果遭遇类似本案的欺诈行为,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与虚假宣传的商家自行协商,要求其履行“退一赔三”的义务;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应详尽保存消费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详情页面截图、交易记录截图、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等,必要时还可向法院申请对商品进行司法鉴定,以证明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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