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殃及邻居谁之过 房东和租客各执一词

2023-07-11 16:13:43 来源:上海法治报 分享到:

记者 金勇

洗衣机进水管接口脱落,发生严重漏水,不仅“淹”了自家房屋,还导致楼下受损。房东为此赔偿了楼下邻居一笔费用,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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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表示,入住期间并未对洗衣机管道进行更换,漏水问题是房东留下的洗衣机产生故障导致的,事发后也及时通知了房东。

房东则认为,漏水一事发生在租客入住期间,并私自更换进水管导致的,理应由租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为此产生了纠纷。那到底该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分析认为,租客与房东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解决争议首先应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没有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需要结合房屋漏水原因来确定的,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或者是因为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租客刚搬来并不知情,上述两种情况引发的漏水损失应由房东承担。如果租客发现水管老化,告知房东后,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房东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租客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是租客因忘记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租客承担全部责任。

【事由】

外来务工人员苏女士在单位附近租了一间房,房里的家具、电器都是房东所提供。有一天晚上,洗衣机进水管接口脱落,发生严重漏水,造成出租房及楼下房屋发生浸泡,出现了一定的损失。

事后房东购买了新的洗衣机进水管并联系售后进行更换。客服表示此管道非原装,业主认为是因承租人私自更换管道导致漏水。对此,苏女士表示入住后并未更换过进水管。楼下邻居因装修受损起诉房东,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房东赔偿了各种费用共10000元。

房东随后联系装修公司上门装修,苏女士也因此选择了退租。退租后,苏女士突然收到法院的调解通知短信。该调解中房东主张要求苏女士赔偿67373元损失。

苏女士对此无法理解,她表示,房屋发生重大漏水的诱因是洗衣机管道更换,自己入住期间并未对洗衣机管道做更换。同时,在漏水发生后,苏女士第一时间通知了房东,并配合处理了房屋的排水、故障设备的维修更换,已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因此不该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上海东承志律师事务所马斯祺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 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马斯祺律师表示,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租赁房屋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由谁来承担,是比较复杂的问题,结合本案,苏女士与房东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因此,解决争议首先应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没有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需要结合房屋漏水原因来确定的,如果是房屋装修的原因造成的漏水,殃及楼下,或者是因为水管老化、管件松动而漏水,房东没有及时更换,并且房客刚搬来并不知情,上述两种情况引发的漏水损失应由房东承担。如果租客发现水管老化,告知房东后,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房东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租客需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是租客因忘记关水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楼下的漏水损失应由租客承担全部责任。

马斯祺律师提醒广大读者,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物品尤其是水电煤要安全,承租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房屋及物品的使用安全及等,同时,房屋租赁合同尽量明确划分好物品修理的责任方,避免因约定不清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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